民国政治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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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酷博客


一、辛亥革命(1910-1912)
二、二次革命(1912-1914)
三、袁氏称帝(1915-1917)
四、五四运动(1917-1920)
五、商团事变(1920-1924)
六、五卅运动(1924-1926)
七、北伐党争(1926-1928)
八、日本进逼(1928-1938)
九、蒋汪政权(1938-1945)
十、战后危机(1945-1949)
民国年代 @ 2008-04-08 16:15

冯筱才:《不抵抗主义再探》,《抗日战争研究》,1996年第2期

梁敬惇:《九一八事变史述》,台北世界书局,1968年

谢国兴:《黄郛与华北危局》,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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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抵抗主义”再探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军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几乎没经过多少激烈的战斗,便先后占领了中国的辽、吉、黑三省,一年多以后,又将热河轻易占去。中国国土沦丧之速,举世惊诧。这是中国军队奉行"不抵抗主义"的结果,实为中国近代史上罕见的一次大国耻。九一八事变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抵抗主义"呢,尽管过去人们对此作过研讨,但似仍未尽意,且看法不同,本文试就此作粗浅的探讨,敬请专家指正。           

              一"不抵抗主义"之出现

    "不抵抗主义"一词最早见于何处?有一种观点认为:它首见于1931年9月19日张学良给南京政府的电报。曾当过张学良随身参谋的惠德安及台湾学者蒋永敬均持此论。1该电转述辽宁省主席臧式毅及东北边防公署参谋长荣臻在当天早晨5时发来的电报,称:"日兵自昨晚10时开始向我北大营驻军实行攻击。我军抱不抵抗主义,毫无反响。"2然而,据笔者查考,这一提法至少在事变爆发后一二小时内就已使用,而见诸文字最迟也应在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发给日本外务省的电报即开始。

    9月18日晚,日军的进攻刚一开始,中国第六二一团团长何立中即用电话向第七旅旅长王以哲报告,王立刻向荣臻报告,荣命令部队不要抵抗3,并与臧式毅一起将情况报告给时在北平的张学良。正在陪人听戏的张立刻回到养病的协和医院,向荣臻等人指示:"尊重国联和平宗旨,避免冲突。"4荣便再度命令第七旅官兵:"全取不抵抗主义,缴械则任其缴械,入占营房内则听其侵入",并告以虽口头命令须绝对服从。5同时,东北当局顾问赵欣伯亦照此意思多次向日领馆交涉,他在电话中称:"中国方面决定实行不抵抗主义,所以希望日本军队能立即停止进攻才好。"611点30分左右,日步兵第二十九联队炮轰沈阳城,发起攻城战。据日人报纸所载总领馆当晚致外务省电,此时东北当局乃再次通知日领馆:"一,取不抵抗主义;二,在北门附近中日两国人民杂居在一起,以炮火轰击城厢事关重大,请立刻停止此种行动。719日上午,外务省还收到另外一电,亦称:"中国方面声明完全出之以不抵抗主义。"8
    由上可见,"不抵抗主义"的提法,实于北大营及沈阳遭袭后不久便被东北地方当局采用。19日晨5时,他们在致张学良电报中,再次使用了这个不伦不类的用语。张又将此语电告南京中央,同时公开用以说明处置事变的方针。如9月21日晚,他接见外国记者时就称:"当余闻及日军在东北将有某种行动时,余即命令中国军警收军器于兵库,取不抵抗主义。"9国民政府方面在19日获知事变消息后,亦在一些场合采用了"不抵抗主义"的提法。如9月20日国民党中执委会致古应芬等人电中就称:"综合现时所得之报告,日满铁守备队……向我北大营驻军施行攻击,我军抱不抵抗主义。"10
    关于"不抵抗主义"的提出,存在一个重要问题:蒋介石在九一八事变爆发当夜是否直接或间接地提出"不抵抗主义"?
    迄今为止,没有发现蒋介石在事变突发时径直下令东北军或张学良不抵抗的记载。但是,指称蒋在当夜给他们下过类似命令的回忆却很多。如曾任张学良机要秘书的郭维城在1946年8月15日发表广播演说时称:"九一八事变当时,张学良将军在北平,一夜之间,十几次电南京蒋介石请示,而蒋介石却若无其事地十几次复电不准抵抗,把枪架起来,把仓库锁起来,一律点交日军。这些电文一直到现在还保存着,蒋介石是无法抵赖。"11原东北军将领孙德沛则回忆说,张学良在1935年8月曾亲口讲,他在1931年9月18日晚接到蒋介石紧急电令,电文内容是:"我国遵守非战公约,不准衅自我开。"12这些说法,均是第三者的回忆,缺乏档案史料或电报原件作为佐证,故无法确认9月18日晚上事发后蒋曾给张下过不抵抗的命令。而且有些材料本身就明显有误,如上述郭维城的证词说当时蒋在南京,而实际他正在乘舰自南京赴南昌途中。13更何况依当时的通讯条件,从事变爆发至沈阳沦陷短短几个小时内,北平和南京这间来回传递十几份电报是非常困难的。
    据现已公布的正式史料,事变后蒋给张最早的一份电报是9月19日晚8时左右发出的,电文如下:限即刻到。北平张副司令勋鉴:良密。中刻抵南昌,接沪电知日兵昨夜进攻沈阳。据东京消息,日以我军有拆毁铁路之计划,其藉口如此,请向外宣传时,对此应力避之。近情盼时刻电告。中正叩。皓戎。14
    由此电可知,蒋是在接到发自上海的电报后才获悉日军进犯沈阳,并非由北平方面得知消息。而且,蒋获接消息已是19日了。他18日由南京乘舰赴南昌,19日在湖口接获事变消息,乃至20日赶回南京。15蒋在18日既未获讯,怎么会给张不抵抗之电令呢?
    蒋没有在9月18日晚给张学良下过不抵抗命令,也可由张在事变后一系列的电报及谈话中证实。如张在9月24日致蒋介石电中称:先是我方以日军迭在北大营等处演习示威,行动异常,偶一不慎,沉恐酿成事端,曾经通令各军遇有日军寻衅,务须慎重避免冲突。当时日军突如其来,殊出意外。我军乃向官方请示办法,官方即根据前该命令,不许冲突;又发日军此举不过寻常寻畔性质,为免除事态扩大起见。绝对抱不抵抗主义……16
    如果东北军的不抵抗是接受蒋当晚的命令,张在给蒋的电文中会提及的。60多年后,张还是如此说:"我当时没想到日本军队会那样做。我想绝对不会的。我认为日本是利用军事行动向我们挑畔,所以我下了不抵抗命令。""我不能把九一八事变中不抵抗的责任推卸给国民政府。""是我自己不想扩大事件,采取了不抵抗的政策。"17
    当然,蒋9月18日晚未下令不抵抗,并不说明他此时对日军之侵略持抵抗态度。这点将在后文论述。

              二、"不抵抗主义"之背景
              (一)"改旗易帜"后的东北局势。
    张学良在1928年宣布东北"易帜"后,和日本之间的矛盾倍增。虽然张学良表面上对日人虚与委蛇,但对其扩大在东北利益的行径作了抵制。这主要表现在,他通过大力推进铁路、港湾及军队现代化等方面的建设,加强经济国防力量。日本对张学良依附南京深为不满,更对其力量逐渐加强感到担忧。
    为解决关键性的铁路问题18,日本和东北当局之间举行了多次的谈判,均无实质性进展。1931年1月,"满铁"理事木村锐市和张学良亲自进行交涉,但双方要求相距甚远,以至谈判搁浅。2月底,张将谈判之任务交给新任命的东北交通委员会高纪毅,自己赴北平办公,而高亦于3月赴津,谈判遂无结果。当时,东北民间反对对日妥协的呼声甚高,而"满铁"经营状况的不景气使关东军,态度更"日趋僵硬化,反张的空气打破了历年的惯例,出现许多诸如事先不通知即进行军事演习"。19而日方提出的所谓"木神 原农场问题"、"十间房的陆军军用土地问题"等"悬案",更加剧了东北形势的紧张。
    张学良此时认为,"中国没有力量跟日本打"。201929年的中东路事件,更减弱了人对东北国防力量的信心。21"伯力议定书"在他头上投下了沉重的阴影,既然他已认识到凭东北军实力不能在与苏联人冲突中冒险成绩,那么他在当时又能凭什么与日本人正面交锋呢?张的这种心态亦反映在东北军的军事布置上。22
    1930年9月18日,正值蒋、冯、阎中原大战呈胶着状态时,张学良通电拥蒋,并率10万大军入关,中原大战即以冯、阎宣告下野而结束。然而张此次进兵关内,虽获河北、察哈尔地盘,但却使东北边防更趋薄弱。这些均为后来对日不抵抗之原因。

              (二)"万宝山案"和"中村事件"。
    1931年7月初,在长春市郊爆发了万宝山事件,并诱发了令人震惊的朝鲜排华案,中日关系顿趋紧张。
    万宝山事件发生后,东北当局采取抑制民众、以防事态扩大的方针。7月6日,张学良电令东北政务委员会:"此时如与日本开战,我方必败,败则日方将对我要求割地赔款,东北将万劫不复。宜亟力避冲突。"237月1日,吉木省府主席到北平请示万宝山案解决办法。8日,张学良在和其他东北要人磋商后,决定"对日寇'隐忍自重',基于和平手段,依据'公理',由东北政委委员会及吉林省政府负责解决事件"24,并以此电令东北当局。
    蒋介石和国民政府中央对"万案"亦持相同态度。7月8日,监察院长于右任通过高纪毅转告东北当局:在外交方面,"应该以平静态度处理抗争",不应让民众有"越轨行动",极希望"东北同志也明察此理,勿出轻率举措"。25蒋亦于7月11日致电张学良,要求东北当局抑制民众运动;

12日又密电张:"此非对日作战之时。"26
    "万案"还未了结,东北又发生了一起更大的涉日案子-中村事件。7月中旬,关东军探知,日谍中村震太郎等人被东北屯垦军第三团秘密处死,遂藉此大做文章。8月17日,日方公布中村事件,日驻沈阳总领事林久治郎就此事与臧式毅举行谈判,但由于日本提不出多少有力证据,谈判陷于停顿。而日本国内则因中村事件,对华强硬论达到极点,形势日趋恶化。9月5日,荣臻应召抵北平,请示处理中村事件办法。据在台湾的知情人回忆,张当时指示:"沉着应付,勿使扩大,敌果挑畔,退避为上。"荣把张的指示油印后发给各部队,使其周知并贯彻执行。27
    9月6日,张学良亦向东北方面发了一个电报指示:"查现在日方外交渐趋吃紧,应付一切,亟宜力求稳慎。对于日人,无论其如何寻畔,我方务须万万容忍,不可与之反抗,致酿事端,即希迅速密令各属切实注意为要。"28
    从上面张学良对万宝山事件、中村事件的对策,可以看出东北当局极力避免与日人直接冲突,以启战端。而这种方针正是"不抵抗主义"提出的基础。

              (三)蒋张在关内面临的挑战
    关外风云骤紧,关内形势亦日趋严峻。张学良坐镇北平,虽在一定程度上能安定北方之局势,但反对派力量不容忽视。而在南方,忙于"剿匪"大计的蒋介石亦遇到国民党内更为猛烈的挑战,因软禁胡汉民而引起的反蒋运动愈演愈烈。1931年5月28日,粤、桂派在广州另组"国民政府"。同时,邹鲁等还北上寻求各实力派的支持。7月19日,石友三在广州派支持下公开叛蒋,率部进犯平津。一时间,粤系、桂系、晋军、西北军等各反蒋势力大有联盟成功之希望。
    7月底,石友三军在东北军、中央军及晋军商震部的夹击下覆败。但东北军主力部队仍被"钉住"在华北,张学良身陷于动弹不得的境地。蒋介石需要张学良在北方为他"维持安宁秩序"29,以便他"剿灭赤匪","削平叛乱"。30蒋当然不希望东北当局与日本人冲突而影响"大局"。故他和东北当局在处理对日问题上态度一致。
    当时,日本国内,"满蒙独立论"、"武力解决满家"等各种狂热的喊声喧器不已;东北满铁附属地一带,各种军事演习频繁举行。7月,沈阳的关东军独立守备队第二大队在兵营内偷偷架起了两架24厘米的榴弹炮31,而柳条湖爆炸阴谋则早于6月底就已策划好了。32在关东军险拔弩张的气氛中,东北当局总是小心翼翼,尽量避免与日冲突。面对敌人的挑衅,张仍以日军"寻事"视之33,认为"日本是利用军事行动向我们挑畔"34,而以不抵抗处之。

              三"不抵抗主义"的发展

    在"不抵抗主义"的严令下,沈阳、营口、安东、辽阳等地一日之间尽失。21日,日军又毫不费力地占领吉林市;22日,日本朝鲜派遣军又占郑家屯、新民……至9月底,辽宁、吉林的大部均陷于敌手。10月8日,日机又轰炸了宁临时省府驻地锦州,"中国军队绝未还击"。35
    张学良关于九一八事变的对重,在18日当晚就基本确定。是日晚,他接到臧式毅、荣臻等人电话报告,即召集东北军在平高级将领蕺翼翘、于学忠、万福麟等人紧急会议。张学良在会上表示:"这次日本军队寻畔,又在柳河沟制造炸坏路轨事件,诬我方军队所为。我们避免冲突,不予抵抗,如此正可证明我军对他们的进攻,都未予以还击,更无由我方炸坏柳河沟路轨之理,以免兵连祸结,波及全国。"36次日凌晨6点钟左右,张又急召顾维钧、汤尔和、章士钊等人继续会商,会上决定采用顾维钧提出的主张-"立刻电告南京,要求国民政府向国际联盟行政院提出抗议,请求行政院召开紧急会议处理这一局势。"37可见,张学良在当时的应急措施是一方面命令东北军不要抵抗、避免冲突,一方面电请南京出面要求国联公裁。
    9月21日,蒋介石一回到南京,即在中山陵园官邸召集会议。会上确定设立特种外交委员会为对日外交的决策机关,对日避免扩大战争,向国际联盟申诉,求得公平的决断。3822日,蒋在国民党南京市党部党员大会上,重申其"暂取逆来顺受态度"之立场。3923日,南京国民政府发表《告全国民书》称:"已严格命令全国军队,对日军避免冲突,对于国民亦一致告诫,务必维持严肃镇静之态度。"40由于东北当局在事变肇起时采取了"不抵抗主义",所以蒋介石及南京国民政府当时也就准备利用这一既成事实,循外交途径获合理之解决。由是,东北方面提出的"不抵抗主义"遂得到国民政府之默认。
    为世人瞩目的国联会议,终在10月24日做出重要决定,以13票对1票通过限期日本撤兵案,"要求日本政府立即开始并按序进行将军队撤退至铁路区域以内,俾在规定之下次开会日期(11月16日)以前,得完全撤退"。41岂料日方对此决议非但不加理会,且更于11月4日以修复嫩江桥为由进攻黑龙江守军。华军奋起自卫,星为嫩江桥抗战。
    对嫩江桥抗战,张学良实际上一开始就主张退让。10月14日,伪军张海鹏部向嫩江桥进攻,张学良即令守军于兆麟部和平撤退,以免糜烂方。于不听令,炸毁江桥,阻伪军之前进。42日人乃藉此向马占山要挟。此时张学良则倾向于依靠国联或向日政府交涉,以抑制事态扩大。43

    江桥抗战焊发后,他通电全国,一方面对马占山军的壮举表示肯定,同时亦再度表示:"随时飞报中央,转报国联要求制止。"44
    11月6日,日军占大兴车站。11日,关东军通过其代表林少佐向马占山提出最后通牒,要马立即下野,并将军队撤出齐齐哈尔,限12日内作出答复。45马占山当即发电向北平张学良请示。12日,张仅以六字电复马:"饬死守,勿退却。"4618日晨,日关东军第二师团向马占山军展开全线攻击。马部不支,遂退出齐齐哈尔,败走海伦。
    纵观整个江桥抗战,马占山军始终是孤军作战,未获驻防锦州一带东北军的实力援助。当时马军参战部队为步兵8700人,骑兵约3100人,日军参战人数虽为5900人左右,兵力包括野炮兵3个大队,野战重炮兵1个大队,飞行2个大队47,在武器上占有绝对优势,而且后援不断。时驻锦州之东北军正规部队有十九旅,二十旅,十二旅等部,人数约在2万以上48,加上警备队、骑兵旅、教导队、便衣队等,总数不下5万人。49

    可是为了杜绝日军攻锦之口实,驻锦军队皆"无战斗准备"50,更勿论增援黑省之举。
    张学良当时在关内还有10多万大军,亦按兵不动,坐视黑省省垣失陷。故江桥抗战结束后,张学良受到舆论界之猛烈抨击。1931年11月23日,上海市民联合会电国民政府,指责"张学良坐视日寇侵略东北,辱国丧地,放弃职守"。51全国学生抗日救国联合会亦电请政府:"严惩张学良,克日出兵,援助马占山。"52而粤方人士攻击尤甚。53
    齐齐哈尔陷落后,日军即调转兵力直扑锦州。张学良自9月23日即在锦州设立了辽宁省政府行署及东北边防司令长官公署行署,日人遂视锦州为张的"反攻据点",必欲先除之而后快。11月26日,为呼应土肥原发动"第二次天津事变",关东军即沿北宁路西进,迅速占领新民。27日,关东军又在装甲车掩护下抵达绕阳河,与驻大虎山之东北军十九旅激战,并派飞机到沟帮子及锦州上空侦察。54
    在日军咄咄逼人的攻势面前,张学良是持何态度呢?他先是钟情于所谓的"锦州中立化"方案。5511月底,张学良与日本驻北平公使馆参事矢野真就"锦州中立化"问题举行直接交涉,张在"个人赞成"此案的基础上提出:1.希望日军最大限度不越过原遣地点即巨流河车站。2. 须留少数军队在锦县一带即中立区域内,以足敷防止匪患,维持治安为度。56但日本陆军中央部和关东军对设置中立地带的方案都不感兴趣。57据载,矢野非但不同意张的要求,而且每次变判"必将其要求华军扩退条件提高,及将日方节制军队行动之诺言改以空泛的语句"。58
    张学良在与日代表谈判之同时,已开始安排撤出锦州。顾维钧闻讯后即于12月3日致电劝阻:"兄拟将锦州驻军自动撤退,请暂从缓。"59
    5日,顾又与宋子文联名再次电张:"现在日人如进兵锦州,兄为国家计,为兄个人计,自当力排困难,其能防御。"608日,蒋也致电张:"锦州军队此时勿撤退。"61为了给张打气,蒋9日又告张:"航空第一队已令期限3日内到平,归副司令指挥。"62但据日方资料,张已于7日向日本方面作出主动撤退的回答。63
    12月3日,日本犬养毅内阁成立,其认为第一应考虑之问题,即增派军队一师团有半,前往东三省,以及'劝令'东北当局将其军队撤入关内"。6418日,关东军司令部根据12日制订的《进攻锦州的方略》,确定了《为反攻锦州向大凌河畔进军的要点》和《进攻锦州附近敌阵地的内定计划》。同日,天津驻屯军向陆军部提出:"锦州的东北军一旦果真遭受关东军攻击,似有轻轻一战后即撤至关内之意图",要求"将我军主力调至山海关方面以东地区",合歼张学良锦州部队。65但此项要求遭日本陆军当局否定。
    12月15日,蒋介石由于两广派的排斥宣布下野。次日,张学良亦刮去副司令职,改任北平绥请公署主任。20日,东北边防司令长官公署即"从事整理结束"。6621日,张学良电令第二军司令部:"当最近日本进攻锦州之时,我军纺关外部队理应防范,但若现政府方针未定时,自然不用锦州部队进行防守,因而撤至关内,该部队驻地为迁安、永平、滦河、昌黎。"67
    同时,日军的攻锦部署已全部就绪。22日,关东军和陆军部均发表声明,称其攻锦行动是基于自卫权利的当然"剿匪"运动68,日军随即进占通江口和法库。
    锦州危急之际,南京方面电张学良抵抗。24日,吴敬恒致电张学良:"当此外不见格于强盗之倭贼,内不见容于卖国之国贼,而锦州力抗,孤注一掷,尚何待于再计?"6925日,国民政府即令张学良,要他"积极筹划自己,以固强圉。"70张则复以长电,抱怨说:"是为我以东北一隅之兵,敌中邻全国之力,强弱之势,相去悬绝,无论如何振奋,亦必无侥幸之理!"他要求国府速增拨现款及军火以为实际支持,"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纵使殚竭愚记,亦必无济于事"。7126日,他在复国民政府抵抗电中又陈述自己的困难及担忧,表示:"空言固守,实际有所为难。"72
    28日,关东军第二师团开始向锦州发动进攻,29日,盘山陷落,十九旅六五五团李德才营"一营全被缴械"。73中国的铁甲车队更退向胡家棚子。同日,荣臻从北平谒张反锦,即召各将领开会,下令各军撤退。锦州撤退开始后,辅导政府还发来急电,要东北锦州驻军"无如如何,必积极抵抗"。74但至1月2日,东北军队已从锦州撤退完毕。次日上午,日军兵不血刃占锦州,拔除了张学良的"反攻据点"。
   锦州之"役"据荣臻的代表讲:"我军损失极大,弹药无继,死亡约5000余名。"75张学良亦称:"我军奋勇应敌,激战十昼夜之久,前仆后继,死伤蔽野。"76然据记者在山海关、秦皇岛等地访问撤退后的锦州临时政府人员及东北军将士得知:"与日军相抗者,乃为民团、学生、退伍军人及'马贼'混合组织之义勇军。至东北正式军队,则固未饷日军一弹,而系自动撤退也。""当开始撤退之际,日军主力尚在新民,旋即追踪而至……"77锦州几乎是被拱手让给日本人的。
    至于锦州撤防之个中缘由,锦州当局则有自己的一番道理。荣臻之代表王达曾对《大公报》记者谈及三大"重要原因":一曰无飞机,空中不能抵抗;二曰无法防御敌之装甲车;三曰需举国一致。78这三点中,只最后一点则道明了真相。张学良之"易帜"本是为了借助南京中央及全国之力量来对付日本。79但他不愿在无全国发动的情况下同日本人开战。锦州沦陷后,汪精卫曾赴平访张,并怪张之不抵抗,而张表示:"你想利用我部下的生命和你的政治生命做交易,那我是绝对不干的!"80东北军将领王化一亦在日记中记道:汉公表示"不为瓦碎"的主张。他说:如果是"玉碎"还可以碎,要是"瓦碎"则不必。81所谓"玉碎"、"瓦碎",系指全国抗战与东北军单独抗战而言。张学良非常清楚:"锦战一开,华北全局必将同时牵动"82,"且自锦县以西,如秦皇岛、塘沽、天津,地处滨海,门户洞开,锦县一带,一有冲突,彼必同时以海军威胁我后方,并扰乱平津,使我首尾难顾。"83他担心,非但锦州不可守,连华北地盘亦不保了。
    另外,当时的关内局势亦使张学良不敢在锦州同日军决战。韩复榘、阎锡山环窥东西,平津等地反张运动方兴未艾,再加上军费不足,政府财睡捉襟见肘等问题,张学良在华北的地位日益受到各方面的威胁。而蒋之突然下野及素来反张的广东派之上台,更使他不得不考虑来自南面的危险。如此境地下的张学良,怎么会有可能令东北军迎击"武器精良的日军"呢?
    张撤退锦州,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受日人之骗有关。据《申报》记者采访局中人后称:当日军发动攻锦之际,荣臻急至北平谒张。"其时张正与日人交涉。日方允到大凌河为止,东北军撤至关内,锦州省政府任其存在,盖即无形中实现所谓中立区也。荣臻当即返锦,令各军撤往关内"。84关东军在进攻锦州途中,亦认为"矢野参事官等人有可能向张学良许过这类诺言"85,故决定派第二十师团速占锦州,以阻止该方案的实行。矢野也确于12月25日、29日与张学良谈判86,并力劝张自动撤兵,否则冲突必不可免。张在日本人威胁下受骗撤兵,而关东军的蛮横使张的幻想成为泡影。

              四"不抵抗主义"之最后一幕

    日本对热河的侵略企图,早就尽人皆知。"满洲国"成立之时,热河即被划为其一行省。国联调查团在东北时,伪满当局向其声明"满州国国境,系以万里长城为界"。87锦州得手之后,关东军图热愈急。时主热者为汤玉麟。汤治热期间,惟贩卖烟土、克扣军饷是务。九一八事变之后,他首尾两端,既与伪满通气,又对张学良逢迎,以保热省地盘。而其部下如崔兴武、董福享两旅,早密向日方输诚。88
    鉴于热河形势之严峻,蒋1932年7月初就给张学良指出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先派兵三旅用夜间动作到热河附近,使倭与汤皆不及防,一俟我军接近热河,再调汤至察省,则汤必遂令,倭亦无法";二是"先占热河,而暂弃平津,亦在所不惜"。他并请蒋旧诚嘱张:"此事万不可预先商汤,否则无异使汤召倭军占热也。"89但张学良与张作相等商量后,乃弃置蒋之计划,并以此事告汤。蒋遂在失望之余,再建议张,"此事既已与汤子提出,乃不可再三延缓","务请从速派队星夜驰进,以免受制于倭"。90可是张学良仍主张先与汤玉麟商妥,再派兵入热。汤早已视热河为其私产,不欲他人染指。他拒绝东北军开进热境,直到7月17日,日军突攻朝阳,汤才被迫允张派2旅入热。是月底,张学良再以步兵4旅集中热边,与汤商以其增防热境,而汤自称足以应付,力阻其入境。后几经协商,汤才允该军驻热南。张学良当时在关内拥有精兵10多万,东北义勇军在东三省的抗日运动正处高潮,他完全可以出兵一举占热,以绝后患。但到热战爆发时,张所属东北军仅上面6旅用地热防,且辽热接壤处及热河省府承德等要地,均任由汤军防守。
    1933年元旦,日军自演爆炸案于山海关铁路守备队门前,2日遂藉此进攻中国驻关部队。3日,山海关在日军猛烈进攻下陷落。日军攻榆主要为牵制张学良增兵热河,并威胁平津。1月21日,日外相内田康哉公然宣称对热河问题甚为关切。9127-29日,关东军司令武藤信义连发了3道攻热命令,战争一触即发。此时,中国方面用来防这热河的兵力,包括汤军、万福麟军、冯占海军、孙殿英等部,约有七八万之众,但有实际作战能力者仅万部于兆麟、缪徵流、沈克等旅。蒋介石不停地电催张学良派张作相赴承德坐镇指挥92,并令陆军大学校长杨杰率幕僚赴平襄助。2月17日,宋子文、张学良等同赴承德,鼓励汤玉麟之守士决心。
    2月23日,关东军兵分3路总攻热河。不出3日,热河第一道防线即因守军叛逃和溃败,而被敌攻破。到3月2日,热境要地尽失,而汤玉麟毫无战意,承德城中弥漫了"不抵抗"之空气。933日,敌军隐平泉,汤则率所部一旅一团放弃承德,逃至滦平。日军顺原部队闻讯,即以128人之先遣队急趋承德,于次日顺利进城。热河守军至此已是全线崩溃。张学良之反攻计划亦告流产,日军直抵长城各口。
    旬日之间,热河全隐,顿时舆论大哗,一致要求严惩汤玉麟及负热可抗战重责之张学良。5日,立法院长孙科在沪提出:"在前线指挥之汤玉麟等各军长官,应予严惩;即负责最重之张学良,亦应立即引咎辞职,以谢国人。947日,监察院长于右任呈文中政会,要求"将违犯命令失陷地方之张学良、汤玉麟等,尽快惩治,以肃纲纪。"95全国商会联合会、上海市商会、上海市地方协会等公团亦联名致电南京,痛责张学良等人。96众怨沸腾之下,张学良于7日晚向中央提出辞职。9日,蒋北抵保定,与张学良、宋子文面商热战善后。11日,张通电下野,一月之后即由沪赴意大利。
    热河之战中,不能说张学良未作抵抗,但他将东北军大部留驻冀察观望,则表明他未下全力抵抗决心。热境险要之地,防守部队如汤军、晋军、义勇军等均无多大抵抗力,战局一开,即告崩溃。纵万部东北军"抗战皆甚艰苦"97,师、团长均有牺牲,亦无法挽回败局。故纵观此役,张虽无"不抵抗"之意,但一误再误的军事部署,及汤玉麟的不战而逃,朝阳童旅的临阵叛变等,却使"不抵抗主义"得到最后一次表演。
    热河已陷,长城各口告急。蒋以何应钦为军分委员会长驻北平,自己坐镇保定部署长城抗战,将中央军之徐庭瑶、关麟征、黄杰各部调驻密云,守古北口;以宋哲元、刘汝明、赵登禹之西北军,援喜峰口,守罗文峪;以王以哲、何柱国、万福麟之东北军,分守滦东、冷口、界岭口,共计中央军11师,东北军12师,西北军、晋军13师,总计兵力近35万人。长城抗战从3月5日开始打响,关东军首次遭到中国军队有力抵抗。我军在长城各口尽力防守,各军表现卓越,战况惨烈,伤亡数万。长城抗战中,中国军队用鲜血洗去了"不抵抗主义"的耻辱。              

              五"不抵抗主义"的影响和教训
              
    "不抵抗主义"自1931年9月18日晚由东北地方当局公开提出,至1933年3月3日汤麟以放弃承德的实际行动为它画上句号,虽为时不长,但其所铸成的恶果却无究。下面试举4点:
          (一)"不抵抗主义"的执行,造成了空前的民族危机

    东北四省面积为128万多平方公里,占当时全国面积的11.5%,3倍于日本本土。依当时统计数字,东四省大豆占全国产量70%,森林面积占全国37%,辽宁铁矿储量占全国79%、产量占37%,煤产量占36%,石油储量占50%,东三省发电量占全国23%;出口贸易占37%;铁路公里长占41%。98东北在全国之经济地位极为重要。在国防上,东四省战略意义更大。"东北为化北各省屏藩,平津内地的唯一门户",东省既去,"华北各地随时都有敌军压境之可能,攫取平津更是易如反掌"。99自热河失陷之后,华北门户更是全部向日敝开。日本之所谓"华北分离"工作亦随即展开,日军之挑畔事件纷起,华北危机四伏,最终酿成卢沟桥事变,日本借助东北四省的富源走上了全面侵华之路。

           (二)"不抵抗主义"的执行引起全国舆论界的广泛抨击,致使国内政局更加混乱。
     九一八事变之时,民众对中国军队的忍辱退让及"不抵抗生义"的论调,虽大多数人认为是一种"无可掩饰的极端无耻"100,但还有人抱理解的态度。101而嫩江桥马占山孤军抗战,张学良坐视不援,以至齐齐哈尔失陷,则受到社会普遍的谴责。及锦州撤防,东北军不战而退,舆论界攻击更烈,甚至要枪毙张学良者有,要张学良自杀以谢国人者亦有。102公众对政府态度日趋不满,以至于外交部长王正廷被殴,国民党中央党部委员蔡元培挨揍,驻国联代表施肇基亦被打伤。103锦州危机期间,蒋介石最终下野,而新成立之政府亦受不住舆论的重压,旋即辞职。热河失守后,张学良被迫刮职,国内各界诟病热政党,要求还政地民的呼声日盛。蒋介石乃忍痛中止他的"剿匪"大计,迅速北上,安定人心,被迫作出抗战的姿态。
    "不抵抗主义"的奉行使东北四省尽失,南京国民政府威信扫地,反对势力借此施以猛烈攻击。及至"七七"抗战后,虽然民族危机的加深促成了国内各派的暂时统一局面,但这种统治基础之薄弱并未消除,这点在抗战期间及战后均有表现。

            (三)"不抵抗主义"的执行,助长了日本的侵略气焰。
    九一八事变之时,关东军未遭中国军队抵抗因而狂妄异常。其司令官本庄繁在给日本天皇的奏折中狂称:"臣等敢放言之,对支那领土,可于3个月内完全占领也。"104陆军大臣东条英机亦吹嘘:"只要有竹枪2百万加上大和魂,就是对苏作战亦不足为惧!"105军事冒险的连续成功更刺激了日本的侵略胃口,它最终敢于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
    关东军连续冒险的成功也加速了日方各侵化势力的协调统一。本来关东军的急进之举与东京方面的缓图之策分歧。九一八事变之初,日政府曾令关东军"勿扩大事态",然关东军并不完全服从军部命令,军部亦无视政府内阁之决议。因此,出现了关东军"先斩后奏",而军部及政府事后予以承认的情形。但由于关东军连连得手,及至1931年底倾向于"不扩大方针"之若规内阁倒各后,犬养毅上台执政,便与关东军及军部以武力解决"满蒙"问题的态度趋于统一。占领锦州后,日本军国主义势力更为膨胀,终于在1932年3月通出国联。日本各派侵华势力完全融于一体,这在热河之战中得以充分体现。如1933年2月23日,关东军进攻热河的炮声和日外务省向中方提出的要"中国军队退出热河"的备忘录遥相呼应。
             (四)"不抵抗主义"的执行,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
    如果说九一八事变后,张学良与蒋介石实行"不抵抗主义"是为了使中国获得国际同情,依靠国联使日本尽速撤兵的话,那么,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抵抗举动,徒使国际舆论相信日方片面的宣传,认为中国是个未统一的国家,中国军队中勇于内战而怯于对外。尤其是国联在通过限期日军撤兵案之后,中国军的锦州撤防更使外人认为中国军队毫无战斗力,不敢迎击敌人。"李顿调查团报告书"被国联大会接受之时,各"友好国家"均希望中国"坚决抗日"。106但"中国在热河的军队非但没有守住阵地,抵抗日军进攻,而且接二连三地放弃了战略要地"。"(中国军队)士气不振,叛国变节、溃乱败退,未经一战就丧失国土"。国耻之深令中国驻国联代表处境尴尬,甚至联名申请辞职。107
    而由于中国的"不抵抗主义",日本毫不费力地攫取了大片中国领土,国力大增。这促使一些国家认为中国是个完全不能保持自尊和独立的国家,不配被视为国际大家庭中具备独立处主标准的一个成员此类看法助长了各国对日本侵华的绥靖态度,致使中国利益受到损害。

注释:
1 分别见惠德安:《张学良将军戎幕见闻》,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96页;蒋永敬:《从九一八事变到一二八事变中国对日政策之争议》,见《抗战前十年国家建设史研讨会论文集》(1927-1937年),台北1984年版,第358页。
2 《革命文献》第34辑,台北1964年版,总第 7557页。
3 《京津泰唔士报》1931年9月25日。
4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编著(一),台北1981年版,第262页。
5 《生活周刊》第6卷41期(1931年10月3日)。
6 (日)森岛守人:《阴谋·暗杀·军人-一个外交官的回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3页。
7 《京津日日新闻》1931年9月20日。
8 《革命文献》第34辑,总第7706页。
9 《北平晨报》19931年9月22日
10 《革命文献》第35辑,总第7856页。
11 《东北日报》1946年8月24日。
12 《张学良将军与东北军》(1901-1936),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214页。
13 《革命文献》第36辑,附《日本侵华大事年表》(一)。
14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编著(一),第278页。
15 《革命文献》第35辑,总第7918页。
16 《革命文献》第34辑,总第7563页。
17 (日)臼井胜美:《昭和史的最后语言-张学良》,辽宁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2-73页。
18 包括"满铁"并行铁路的建设,建设吉会路等新线等铁路纠纷问题。
19 (日)森岛守人:前引出
20 (日)臼井胜美:前引书,第62页。
21 顾维钧曾在回忆录中谈到中东路事件时,张学良对苏联的错误判断及他在遭受失败后的沮丧心情。参见《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03-407页。
22 根据日本方调查,关东军在入关前其部署大多集中在从山海关到辽河的北宁路沿线及吕东路沿线等地,而作为东北首府的沈阳只有17000人,与朝鲜接壤的国境仅6000人,可见张学良并未作与日本人发生大规模冲突的准备。参见土田哲夫:《张学良与不抵抗政策》,载漠备编:《张学良生涯论集》,光明日报出版社1991年版,第57-65页。
23 吴相湘:《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上册,台北综合月刊社1973年版,第83-84页。
24 转引自土田哲夫:前揭文。
25 转引自土田哲夫:前揭文。
26 吴相湘:《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上册,第83-84页。
27 转引自土田哲夫:前揭文。
28 中央档案馆等合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中》,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67页。
29 转引自土田哲夫:前揭文。
30 《先总统蒋公言论总集》30集,台北1984年版,第150-151页。
31 (日)关宽治、岛田俊彦:《满州事变》,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205页
32 (日)关宙治、岛田俊彦:前引书,第206页。
33 参见王铁汉(原东北军第7旅620团团长)1981年回忆文章,转引李敖《蒋介石研究》第5册,华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123页。
34 (日)臼井胜美:前引书,第71页。
35 《国联调查团报告书》,上海光明书局1932年版,第115页。
36 洪钫:《九一八事变时的张学良》,《文史资料选辑》第6辑,第24页。
37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14页。
38 泰孝仪主编:前引书,第280-281页。
39 《革命文献》第35辑,总第7862页。
40 《革命文献》第35辑,总第7865页。
41 秦孝仪主编:前引书,第329页。
42 司马桑敦:《张学良评传》,香港星辉图书公司1986年版,第171页。
43 参见张学良1931年11月3日致国民政府电,《革命文献》第35辑,总第7749页。
44 参见张学良1931年11月6日通电,《革命文献》第34辑,总7750页。
45 秦孝仪主编:前引书,第300页。
46 曾宗孟:《"九一八"周年痛史》上卷,北平九一八学社1932年版,第213页。
47 转引自刘庭华:《"九一"事变研究》,国防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30页。
48 《北平晨报》1931年12月6日。
49 《申报》1932年1月12日。
50 《北平晨报》1931年12月6日。
51 《申报》1931年11月23日。
52 《申报》1931年11月24日。
53 《申报》1931年11月24日。
54 参见汪精卫、陈铭枢等人致广东政府电(1931年11月20日),邹鲁致张学良电(同日),载《申报》1931年11月21日。
55 (日)关宽治、岛田俊彦:《满洲事变》,第337页。
56 此案原为顾维钧提出,大致内容为:在日军向英、美、法三国担保不进入锦州至山海关一段区域内,并不干涉该地域内中国和政机关及警察,且此种担保被各国认为满意时,中国军队可由锦州撤至山海关,(见顾致张学良电(1931年11月24日),《民国档案》1985年第2期),但张学良就此问题和日人举行了多次直接交涉。
57 1931年11月29日张学良致蒋介石电,《民国档案》1985年2期。
58 参见关宽治、岛田俊彦:《满洲事变》,第345页。
59 《国联调查团报告书》,第123页。
60 1931年12月3日,顾维钧致张学良电,《民国档案》1985年2期。
61 1931年12月5日,顾维钧、宋子文致张学良电,《民国档案》1985年2期。
62 秦孝仪主编:前引书,第312页。
63 秦孝仪主编:前引书,第312页。
64 (日)关宽治、岛田俊彦:《满洲事变》,345页。
65 《世界日报》1931年12月14日。
66 (日)关宽治、岛田俊彦:《满洲事变》,345页。
67 《世界日报》1931年12月14日。
68 (日)关宽治、岛田俊彦:《满洲事变》,第346页。
69 《革命文献》第34辑,第总7810页。
70 《中华民国资料丛稿·大事记》17辑,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44页。
71 (日)关宽治、岛田俊彦:《满洲事变》,第351-352页。
72 《革命文献》第35辑,总第7952页。
73 《革命文献》第35辑,总第7787-7788页。
74 《革命文献》第35辑,总第7787-7788页。
75 《革命文献》第35辑,总第7563页。
76 《革命文献》第35辑,总第7782-7783页。
77 秦教仪主编:前引书,第313页。
78 《革命文献》第34辑,总第7810页。
79 《革命文献》第34辑,总第7789页。
80 《申报》1932年1月12日。
81 《革命文献》第34辑,总第7810页
82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总第411页。
83 (日)臼井胜美:前引书,第84-85页。
84 《王化一日记辑》,《辽宁文史资料》17辑,第275页。
85 《革命文献》第34辑,总第7810页。
86 《革命文献》第34辑,总第7796页。
87 《申报》,1932年1月12日。
88 (日)关宽治、岛田俊彦:《满洲事变》,355页。
89 《国联调查团报告书》,第123页。
90 《时事月报》第8卷第2期(1932年3月)
91 转引自梁敬镦:《日本侵略华北史述》,《中国近现代史论集》第26篇·对事记》19辑,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41页。
92 《革命文献》第38辑,总第8986页。
93 电文见《申报》,1933年3月9日。
94 《革命文献》第38辑,总第8982页。
95 《申报年鉴》(1934年),第4-5页。
96 太炎:《"九一八"给我们的损失》,《国闻周报》第9卷37期。
97 《生活周刊》第卷41期,(1931年10月3日)
98 如1931年9月20日《北平晨报》有论评曰:"东北当局以变起仓猝,事关挑战,为保持国家大局计,只得隐忍严令军队不抵抗,自行撤退,静待正当解决,此乃不得已之苦衷,自为国人所共谅。"
99 如上海各大学学生抗日救国联合会发表告全国同胞书,要求政府"出兵收复失地,并信北方将土不接受张学良不抵抗命令,自动抗日","枪毙丧地辱国长官张学良";上海宝山县国难会提出"将张学良撤职严惩,肆之市曹,以谢国民"。(1932年1月7日《申报》)
100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414页,第423页。
101 转引自易显石等:《九·一八事变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43页。
102 (日)森岛守人:前引书,第65页。
103 《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中华书避1985年版,第159页
104 《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59页。
105 《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第191页。
106 《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第192页。

 






 
民国年代 @ 2008-04-08 16:02


蒋永敬:鲍罗廷与武汉政权,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民国61年3月再版
李云汉:《从容共到清党》,台北中国学术奖助委员会,1966年
罗志田:《激变时代的文化与政治(从新文化运动到北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出版

冯筱才:《自殺抑他殺――1927年武漢國民政府集中現金條例的頒佈與實施》,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4期,頁140-175
冯筱才:《北伐前后的商民运动》(2004年,台湾商务印书馆)





 
民国年代 @ 2008-04-08 15:45

“五四运动”一讲主要文献请参阅本人以下论文中之学术回顾部分:


《罷市與抵貨運動中的江浙商人:以“五四”、“五卅”為中心》,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1期,頁101-139

上海下层民众对五四运动的反应:以“日人置毒”风潮为中心》 , 《社会科学研究》 2005年第3期


五卅运动请参见本人以下论文之学术回顾部分:

《滬案交涉、五卅運動與1925年的執政府》,歷史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2004年第1期,頁45-62



 
民国年代 @ 2008-03-20 00:38

北洋军阀史话

丁中江

第六十六章:中日会谈经过


 2月2日下午3时,中日双方在北京中国外交部开第一次会议,中国出席人员是:外交总长陆徵祥、外交次长曹汝霖、秘书施履本。日本出席人员是:公使日置益、参赞小幡酉吉、书记官高尾亨。
  开会后,日置益首先发言,他公然大惭地说:“敝国政府向贵国政府提出解决两国纠纷的文件,其用意是敦睦中日两国的亲善关系。”
  陆徵祥接着发言说:“贵公使所说的,我能了解,对于贵国是否因欧战,或因国内总选而向敝国提出这个文件,在本总长看来,颇为感触,亲善二字是本总长素来所主张的外交原则,也是所努力的目标,本总长在欧洲廿多年,盱衡时局,认为在亚洲的中日两国必须携手成为兄弟之邦,中国今日许多事务都应向日本学习,因此和日本亲善,在中国政府和国民来说,都是最希望的。不过亲善要公正和公平,处处可讲亲善,却不必在此时提出条件才得谓之亲善。何况我们面前的这份条件中有悬案、有新案。请想想,悬而未解的事件,以贵我两国地理之邻近,过从的密切,随时随地都可以商讨,当贵国伊集公使驻华时代,所有长崎至上海之海底电线问题,及南满铁路通过敝国国境三分减一纳税问题,本总长当时悉本亲善之意,与之解决。而本人前在国务总理任内,曾聘请贵国有贺博士为顾问,交通部亦聘请平井博士为顾问。若细加研究,在贵国政府实无不可以达到目的,在中国政府亦从未过于拒绝,随时均可以商办,初非待提出许多条件,始得达到贵公使所说的亲善之目的。”
  日本当时希望尽速就该条款有一结果,速谈速了,怕夜长梦多,国际干扰;中国方面则希望迁延时日,在会外寻求转机。因此,中国代表主张就日方五号条款逐条讨论,陆徵祥并提出第一号第一条修正案,坚持要加以讨论,可是日置益却坚请中国政府对日方全部要求先表示一个原则意见。
  陆说:“关于第一条的讨论,贵公使如果同意,再逐次讨论下条;否则一条未了,又提一条,或因次条意见不合牵及前条,反于进行有碍。”
  日使说:“本人主张按号按条先询贵国意见,然后再逐条讨论。”
  陆答:“这一层要请贵公使原谅,本总长于一月廿八日到任,廿九日拜外交团,卅日始行视事,时间如此匆迫,对于贵国条款内容还未详加研究,最好再缓一个星期,待我全部研究后,再行奉告,可否延至下星期二再开会?”
  日使说:“此件之内容贵总长早已研究过,本人奉政府训令,须每日开会,惟贵总长到任未久,亦是实在情形,仍盼阁下从速研究,俾能加速进行。”
  接着,日使又说:“今天下午三点钟起到六点钟止,耗去了整整三个小时,毫未谈出什么结果,本案何时可了,殊难悬揣。贵总长倘要对文书内容详细加以研究,可否在迅速研究后,决定每日开会。至于开会时间,则由贵总长自定好了。”
  陆答:“每日开会是可以的,但外交部每逢星期三是接见外宾期,本人难以分身;何况本人体力甚弱,事实上难以照办。”
  第一次会议就此结束。
  在交涉过程中,日本除以武力恫吓外,还采取了各式各样卑鄙无耻的手段,例如:收买各国记者,散布中德亲善、中国行将加入同盟国的假消息,借以离间中国和协约国之间的关系;收买汉奸窃取中国情报,财政部库藏司职员王长庚就因偷取中国财政预算案内容卖与日本而被发现,判处徒刑八年。其实这不过是小小的一个苍蝇,日本人窃取中国情报,不但可以利用中国内奸,而且还可以靠外交官和武官身份,在中国境内肆无忌惮地旅行,进行各项间谍活动。
  由2月2日至4月17日,中日两国共开会议25次。2月
  9日中国提修正案,第一、第二、第三号修正,第五号碍难商议,日方则强迫中国全部接受,不放松半步。
  3月8日中日会谈仍无结果,日置益乃往晤曹汝霖,用恫吓的口吻说:“会议拖延,使日本国军民不能忍耐,倘在数日内对于各重要条款没有满意的承认,恐发生不测的麻烦。”袁这时正依赖派赴日本游说的有贺长雄,据说他正在日本元老重臣间奔走游说,且已收了效果。
  4月26日日置益提出了日方最后修正案廿四条,压迫中国同意,同时在山东、奉天增兵,在渤海沿岸亦派军舰游弋,关东宣布戒严,日侨准备撤退,空气顿形紧张万分。中国方面在此紧要关头,于5月1日提出了一项最后修正案,静待日方答复。
  5月7日下午3时,日本突然向袁政府提出了哀的美敦书,限袁政府于5月9日午后6时前,对日本所提的修正案,作满意的答复,这个著名的最后通牒最后部分全文如下:
  “帝国政府因鉴于中国政府如此之态度,虽深惜几再无继续协商之余地,然终眷眷于维持极东和平之局面,务冀圆满结束此交涉,以避时局之纠纷。于忍无可忍之中,更酌量邻邦政府之情意,将帝国政府前次提出之修正案中之第五号各项,除关于福建省互换公文一事业经两国政府代表协定外,其他五项可承认与此次交涉脱离,日后另行协商。因此中国政府亦应谅帝国政府之谊,将其他各项,即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第四号之各项,及至第五项关于福建省公文互换文件,照四月廿六日提出之修正案所记载者,不加以任何之更改,速行应诺。帝国政府兹再重行劝告,期望中国政府至五月九日午后六时为止,为满足之答复,如到期不受到满足之答复,则帝国政府将执认为必要之手段,合并声明……”
  中国外交部接到日本最后通牒后,立即报告袁,袁于下午5时召集各政界领袖会议,除陆军总长段祺瑞外,其余均主张和平。8日上午10时袁在春藕斋,下午1时又在纯一斋召集会议,副总统黎元洪、国务卿徐世昌、左右丞、参谋总长、各部总长、各院院长、参政院议长、参政、外交次长等皆出席。中午英国驻华公使朱典尔匆匆忙忙地赶到外交部找陆徵祥,请陆转告袁,朱说:“中国已面临到生死存亡的严重关头。我到中国四十年,和袁大总统有卅年的交情,今天不能不赶来说几句真挚的话。日本这次的最后通牒,只能回答是或否,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现在欧洲各国正在忙于欧战,无暇东顾,中国除接受日本条件外,另无自全之道,请贵总长把我这意见转达于袁大总统。”同一天,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也劝告袁政府:“应该避免和日本正式冲突。”
  袁世凯这时的秘密是他正悄悄打算要做皇帝,同时一心一意对付国民党,所以根本没有抵抗日本的准备,既然美国和英国都劝他接受日本的条件,他便更无所恃了,因此他于5月8日下午8时在纯一斋举行的会议席上,发表了一篇泪随声下的演说,宣布接受了日本最后通牒;把日本另案讨论的第五号要求吹嘘为“誓死力争”的结果。并对英国公使朱尔典的劝说,表示诚挚的感谢。会议席上商议如何答复日本,本拟用长文答复,对日方各条逐条辩驳,后决议改为简短的复文。8日晚间,外交部连夜准备复文,有关第五号福建一条中“日后另行协商”一句,外交部和日参赞不幡酉吉在电话中争论甚久,日本方面更要求袁政府把中国的复文底稿,提早透露给日使阅看。外交部秘书施履本亲持复文底稿至日使馆,给不久前坠马受伤的日置益公使阅看,日置益看到回文中有:“第五号与此次交涉脱离”,并未注明“日后另行协商”。他就大发脾气说:“这项复文我不便接受!”施履本只好持稿匆匆赶回外交部,向曹汝霖请示,曹乃在复文底稿上加了“容日协商”字样,仍令施履本持往日使馆送请复阅,日置益复按照自己意图,在回文上作了某些修正,直至8日深夜1时才告完毕。
  袁第二天知道曹汝霖又作了许多屈辱的让步,大为光火,痛骂他不该未经请示而擅作主张,同时把已准备颁给他勋三位的一道命令临时撤销。
  5月9日下午1时,中国的复文由外交总长陆徵祥,次长曹汝霖亲自送到日本驻华公使馆,复文全文如下:
  “日本公使于五月七日下午三时亲以日政府哀的美敦书送交中国政府,并附以说明书七条。该哀的美敦书之结语云:
  日本政府盼望中国政府于五月九日下午六时交出满意之答复,倘届时不能得满意之答复,则日本政府将施用日本政府以为必要之方法。今中国政府为维持远东和平起见,除第五条中之福建问题议定互换公文外,系照四月廿六日日本提出之修正案,及附属哀的美敦书之说明七条,承认第二号、第三号、第四号中之各款,惟第五号中之五条,俟将来另议。中国政府今日即行承认者,无非盼望中日间之悬案从此解决,而两国国交可以巩固,中国政府请日本公使从速定期到外交部会拟条文,正式署约。”
  日置益得到中国正式复文后,便电奏日本天皇,报告兵不血刃而在外交上获到辉煌的胜利,敬向天皇祝贺。
  5月10日,日置益公使前来中国外交部,代表日本政府申明答谢。11日,日使馆照会中国外交部,送来公文四件,(一)日本政府所交之条款;(二)会议后中国回答原案;(三)第二次之修正案;(四)中国第二次回答原案。同时约定14日在迎宾馆正式会晤。
  5月25日,袁政府与日本正式签订了这个亡国条约后,袁通电各省文武长官说:“日本既有让步,无损中国主权,故决定由外交部即日答复。此案已结,中外敦睦,希饬属晓谕通知。”同时袁却亲写了两道密谕,告诫各省文武长官,不要忘记5月9日这个奇耻大辱的日子。袁又授意丁佛言撰写《中日交涉失败史》一书,印了5万册,秘密寄存山东模范监狱中,他咬着牙说:“这一次我们吃了一个大亏,将来有一天我们翻了身,这部书就可以公开发行了。”
  袁并有密谕给各省的文武长官,全文如下:
  “立国今日,非自强无以图存,而强弱之分,悉由人事!日本前在闭关时代,其学术政治与中国无殊,自明治维新以来,上下一心,步武西法,乘时而动,发愤为雄,四十余年所惨淡经营者,无非求达其东亚大帝国之政略。当合并朝鲜之时,现在首相大隈重信已自命为中国将来之统监。盖其兼营并进之图,远交近攻之策,处心积虑,殊非一朝。究其致强之由,则以国民教育为根本,而明耻教战,即寓于教育之中。故人人以当兵为义务,以战死为殊荣。就其近年军事言之,征发陆军,可达百万,海军战舰,已逾六十万吨,席其方张之势,日思拓地殖民,彼为刀俎,我为鱼肉,实逼处此,岌岌可危,厝火积薪,早成险象。前清末造,政失其纲,泄杳成风,人无远虑,加以亲贵用事,贿赂公行,各私其家,何知卫国?迨至武昌事起,举朝失措,列强响应,瓦解土崩。日本浪人,利用此机,秘计阴谋,无所不至;我人民之生命财产,间接直接而受损失者,不可胜计。苍赤何辜,言之流涕!幸而天佑中国,祸乱削平,予得以衰病余生,底定全局,殊出强邻意料之外。回忆当日,万险环生,至今心悸。国事粗定,欧战发生,关系于均势得甚大。日本利欧洲列强之相持,乘中国新邦之初建,不顾公法,破坏我山东之中立,军队所至,四境骚然;官吏见侮之横,居民被祸之惨,笔不能罄,耳不忍闻,我国受兹痛苦,方以退兵为抗议,彼不之省,又提出酷烈要求之条款,其中最为难堪者,曰切实保全中国领土,曰各项要政聘用日人为有力顾问,曰必要地方合办警察,日军械定数向日本采买,并合办械厂,用其工料。此四者直以亡韩视我!如允其一,国即不国,牛马奴隶,万劫不复。予见此四条,曾向在京文武重要各员,誓以予一息尚存,决不承诺,即不幸交涉决裂,予但有一枪一弹,亦断无听从之理。具此决心,饬外交部人员坚持磋商,此外凡损失利权较重者,均须逐字斟酌,竭力挽回。乃日人利用我国乱党,各处滋扰,而又散布谣言,鼓惑各国,分遣大枝陆军,直趋奉天之沈阳,山东之济南,海军亦时在渤海出没游弋。因之举国惶恐,全球震动,不知其用意之所在。予以保全国家为责任,对外则力持定见,终始不移;对内则抚辑人民,勿令自扰,将及四月,持之益坚,彼逐以最后通牒迫我承认。然卒将最烈四端,或全行消灭,或脱离此案,其他较重之损失,亦因再三讨论,得以减免,而统计已经损失权利颇多!疾首痛心,愤惭交集。往者已矣,来日方长。日本既有极大政略,谋定已久,此后但本进行,断无中止。兼弱攻昧,古有明训,我岂可以弱昧自居,甘为亡韩之续?处此竞争世界,公理强权,势相对峙,人有强权之可逞,我无公理之可言,长此终古,何以为国?经此次交涉解决之后,凡百职司,痛定思痛,应如何刿鉥心神,力图振作?傥仍复悠忽,事过辄忘,恐大祸转瞬即至,天幸未可屡邀,神州陆沉,不知死所。予老矣!救国舍身,天哀其志,或者稍缓须臾,不至亲见灭亡,顾此林林之众,齿少于予者,决不能免,而子孙更无论矣!予为此奇痛之言者,万不愿予言之竟中,诚以存亡呼吸,断非予一手足之力,所可转旋,持危扶颠,端资群策。我国官吏,积习太深,不肖者竟敢假公济私,庸谨者亦多玩物丧志,敌国外患,漠不动心,文恬武嬉,几成风气,因循敷衍,病在不仁;发墨鍼肓,期有起色。所望凡百职司,日以亡国灭种四字悬诸心目,激发天良,屏除私见,各习职守,协力程功。同官为僚,交相勖勉,苟利于国,生死以之。其有亲民之责者,尤当随时设法劝导人民,使蚩蚩者氓,咸晓然于各国之大势,国民之义务。但能治人者事事以循名责实为归,受治者人人以视国如家为志。能由此道,则中国可强,我人民及身与子孙可免亡国之痛,此则予所独居深念,寝馈不忘者!但坚忍始可图成,虚憍足以害事。京外各官,当规劝僚属,申儆人民,忍辱负重,求其在己,切勿妄逞意气,空言谩骂,非徒无益,反自招损。务各善体此意,努力为之。今之言革命者,动称排满,试思满洲以一二百万人入主中国,国祚尚近三百年,我汉族以四万万人如不能久主其国,人必视我汉族为天生受役之性质,无人类自立之资格,讵非奇耻!我汉族皆神明之胄裔,诘以斯言,能甘心忍受否?其亡其亡,系于苞桑,惟知亡,庶可不亡。凡百职司,其密志之!此谕。”
  日政府与袁谈廿一条时,国民党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部分主张暂时停止反袁,俾袁可以专心对日,黄兴、李烈钧、柏文蔚、陈炯明、钮永建等联衔发表通电,表示在袁和日本交涉期间不予干扰。而欧事研究会的林虎、熊克武、李根源等亦发表通电,附和黄等主张,电云:“吾人第一主见乃先国家而后政治,先政治而后党派,国苟不存,政于何有?政苟有成,何分于党。故吾人之对政府有恶于其人,而有不足于其政,虽欲大革其政而不敢有违于国也。”这种缓进的主张,孙中山是反对的。林森曾致电孙中山,请示对日意见,可否暂停国内革命运动,实行一致御侮,免为国人借口。孙中山复电说:“袁世凯蓄意媚日卖国,非除去之决不能保卫国权,吾党继续实行革命,即如清季之以革命止瓜分。”
  中日廿一条签订后,日本举国狂欢,大隈首相入宫向天皇祝贺,日本侨民公然在中国领土上对中国人民举行侮辱的示威庆贺,北京城内日侨饮酒舞蹈,高呼:“大日本帝国万岁”。北京内务部命令警察厅加以保护,并派便衣侦探监视日侨居往地区附近的中国居民。5月13日汉口日侨准备举行提灯庆祝,许多爱国学生激于义愤,欲作示威反对的游行,以阻止日侨提灯庆祝,全汉口商店停止夜市,闭门熄灯,日本方面竟出动水兵来弹压,后来还是由中国军警自行出面制止爱国游行,日兵才撤回日舰上。事后日本驻北京公使竟以汉口暴动反日为理由向袁政府提出警告,袁政府也郑而重之地向日方道歉。日置益同时向袁政府压迫,要袁取缔各省的排斥日货运动。6月16日袁下令“重申取缔排斥日货”的命令。湖南巡按使刘心源因取缔排斥日货不力,引起日本领事的不满而被撤换。
  袁这时知道全国人民反对如此卖国,但他不敢任由这种反日情绪膨胀,因为一经膨胀,首先是袁本人要倒霉,因此一面下令说:“遇有乱党借故暴动以及散布传单,煽惑生事,立即严拿惩办。”一面授意参政院通过《惩治国贼条例》,于6月16日明令公布。这真是出尔反尔的举动。他在签署廿一条约前,曾发表声泪俱下的演说,签署廿一条后,更发出毋忘国耻的密谕,并且一再表示沉痛异常,情非得已,把自己扮成一个“爱国人物”,却把卖国的罪名转嫁到反对他的国民党身上,以转移全国人民的视线。根据他的说法,出卖国家的,不是他而是国民党领袖。他在乱党之外,又找到国贼这个恶毒字眼来套在国民党领袖头上。他这一套是想替自己开脱卖国罪名,并且转移一般人民认为国民党只是袁的敌人的感觉。
  《惩治国贼条例》中有“取缔中国实业家与外国人签订条约”的一条,因此又引起了日中公使于7月8日提出强硬的抗议,袁费了许多唇舌才敷衍过去。
  曹汝霖因为是亲日派,又实际负责签订这个卖国条约,因此便成为众口指摘的卖国贼。全国各地纷纷电请:“诛卖国贼曹汝霖以谢天下”,吓得陆徵祥和曹汝霖都通电辞职。陆的通电中有“曹次长误签四字,益费踌躇”。曹通电则说:“此案和平了结,一出于大总统之独断,一出于各总长之公意。……日使要求第五项尤力,经用电话请陆总长向主座请示后,方敢加注容日协商。”关于加注“容日协商”四字,袁说曹未请示而擅自决定,曹则说是请示后而行。其实签已经签了,加不加这四字,并无关系。 


  附录曹汝霖所撰《我与廿一条》,曹为公认的亲日派,被国人目为卖国贼,他所叙述签的经过当然是为自己做翻案文章,可是因为他是签约的当事人,所以自然有一部分史实存在—— 


  余就职(外交部次长)之二年,即民国四年一月,我国全国统一,各国正式承认,白“狼”之匪已平,中央威信已立,国是粗定,即可从事建设。惟欧战方酣,日本已占领青岛。时日本总理大隈重信、外相加藤高明,都是对中国有野心之人,忽令驻华公使日置益回国述职,示以方略,议定廿一条觉书,令日置益公使携之回任。
  日置公使回到北京,即请见总统(袁世凯),总统以为回任之仪式访问,令我同见。岂知日使寒暄后,即说:“本国政府为谋两国永久亲善和平起见,拟有觉书一通,希望贵总统重视两国关系之切,速令裁决施行。”总统答言:“中日两国亲善,为我之风望,但关于交涉事宜,应由外交部主管办理,当交曹次长带回外部,由外交总长与贵公使交涉。”言已即将日使觉书向桌上一搁,并未展阅。日使辞出后,总统即对我说:“日本觉书留在这里,容我细阅。”余即回部。
  翌晨,总统即召集外长孙宝琦、秘书长梁士诒、政事堂左丞杨士琦及余四人到府。总统说:“日本这次提出的觉书,意义很深,他们趁欧战方酣,各国无暇东顾,见我国是已定,隐怀疑忌,故提此觉书,意在控制我国,不可轻视。至觉书第五项,竟以朝鲜视我国,万万不可商议。”又说:“容我细阅后再交部。”各人唯唯听命而散。其时陆子兴(徵祥)并未与议(原注:《陆徵祥传》一书所记与事实不符,且说我与慕韩主张即行承认,不必商议,更属无稽)。越日总统召我入府,他说:“我已逐条细阅批示,你与子兴即照此商议。”
  觉书分五项:
  第一项、关于旅大南满铁路展限问题;
  第二项、内蒙古东三省路矿、添置商埠问题;
  第三项、日本将来把德国青岛租地,仍归还中国,惟在山东德国取得的权益,及胶济铁路等,应由日本继承;
  第四项、南满及内蒙须建设铁路,吉奉两省应准日本人内地杂居,及福建省不能让与第三国,汉冶萍铁矿铁厂中日合办,并开发相连的铁矿,建浙闽铁路;
  第五项(注:希望条件)、一、聘用日本人为军事顾问。二、合办兵工厂,中日两国用同一之军械。三、聘日本人为主要省市警察教官。四、中国小学校雇用日本教员。五、日本僧人许在中国内地传教(大旨如此,条目字句次序容有错误)。
  总统逐条用朱笔批示,极其详细,并嘱开议时,应逐项逐条议商,不可笼统并商。现只能记其大意如下:
  对第一条批:此本于前清中俄协定东三省会议时,已允继续俄国未满之年限,由日本展续满期,今又要重新更定。但将来若能收回,对于年限没有多大关系,此条不必争论。
  对承认德国利益问题批:应双方合议,何能由日本议定,由我承认,这是将来之事,不必先行商议,可从缓议。
  对于合办矿业批:可答应一二处,须照矿业条例办理,愈少愈好,可留与国人自办。
  对于建造铁路批:须与他国借款造路相同,铁路行政权,须由中国人自行管理,日本只可允与以管理借款之会计审核权,惟须斟酌慎重。
  对于开商埠批:须用自开办法,并应限制,免日本人充斥而来,反客为主。
  对汉冶萍铁矿厂批;这是商办公司,政府不能代谋。
  对浙闽铁路批:须查卷,似与英国有关。
  对福建让与批:荒唐荒唐,领土怎能让与第三国。
  对内地杂居批:治外法权未收回之前,不能允以杂居。
  至第五项则批:此项限制我国主权,简直似以朝鲜视我,这种条件岂平等国所应提出,实堪痛恨。日本自己亦觉不妥,故注“希望条件”,不理可也,万万不可开议,切记切记(两句加朱笔密圈)。
  越两日,高尾通译官电话问我,何时开议?余答以贵公使没有将觉书交与我总长,何能开议?盖讽其直递总统,有轶外交常规也。次日,日置公使来见孙总长(外长孙宝琦),面递觉书。讵孙总长接了觉书,稍一展阅大发议论,并将各条一一指摘,加以评论。日使笑谓:“贵总长于觉书内容已如此明了,将来商谈自更容易。”言时视我而笑,盖讥我电话说,未交外长,从何开议之言,分明是谎言也。孙总长与日使会谈笔记(此是外部惯例向来与各使会见都有笔记)呈阅总统,总统阅后大不为然,谓:“我已嘱咐不要笼统商议,慕韩(孙字)何以如此糊涂,初次见面即逐条指摘,发议论,以后何能继续商议。慕韩荒唐,太粗率,不能当此任。”当晚即嘱杨杏城(政事堂左丞)征得陆子兴同意(时陆任高等顾问),翌日即令陆徵祥任外交总长,孙调税务处督办。外人称其敏捷,日本则有后言。
  到一月下旬,在外交部大楼开议,出席者,我方外交总长陆徵祥、次长曹汝霖、秘书施履本,日方公使日置益、一等书记官小幡酉吉,通译官高尾亨。我国陆总长以此次会议关系重大,聚精会神,从事讨论。首次会议,日本公使先致词,大旨谓此次所提条件,为两国永久彼此亲善起见,希望从速议定等语。陆总长亦致词,答以中日两国真似唇齿相依,自应互相亲善,本席一向主张两国亲善,并引前在总理任内,财政聘阪谷芳郎男爵为顾问,交通聘平井博士为顾问,法律聘有贺博士为顾问为证。日使说,久仰贵总长历办外交,誉满欧美,今日得与贵总长商谈,深为荣幸。这次敝国对此事极愿速结,故拟每星期开会五次,每次从下午二时开始。陆总长答以每周五次,我身体素弱,且部中每周须接见公使团一次,改为每周三次如何?日使即表同意。陆又谓,会议记录不必互相签字,日使亦照允,并声明会议没有发表以前,不能对外泄露。陆亦应允,并云会议应照原条件循序进行,议决一条,再议一条,日本亦同意。遂开议第一条,日使说此系既定事实,惟日本接收时年限已过大半,故请照原约年限,重新更定。陆答当东三省会议时,那时年限已过,贵国全权已允继承俄国未满的年限,何以现在又要重定?日使谓重定年限于原则并无变更,希望照允。略加辩论,即予同意通过,日使笑谓:“贵总长真是明白痛快,希望其余各条,都能这样的痛快商定。”
  第二次会议,即议第二项,日使谓胶澳租地德国所得权益,日本致德国最后通牒时,已声明无条件让与日本。俟德让与后,为尊重贵国主权,应请中国承认。至该项租借地(指青岛),俟日本向德取得后,完全交还中国。陆氏答以日本与德国宣战时,声明取得德国租借之胶澳全境交还中国,并没有提到其它权益。日使谓日本攻占青岛,一为协助协约国,一为尊重中国主权领土,故特声明取得后交还中国。其中权益,自应由日本继续一并取得,将来开和会时,自有商定适当之处置,故不必先向贵国声明。现要请贵国承认者,即是和会商定之办法,与当时日本得了俄国的权益,请中国承认同一意义。陆氏答以既要将来和会商定,现在不必先行承认,俟和会开时再看情形,何必先行声明。日使则谓日本取得德国权益,可谓既定事实,现在商定大旨,可免将来再费口舌。陆又答以攻占青岛还有英国参加,不单是日本方面的事。日使谓英虽参加,但日本出力最多,牺牲最大,如何商定,英国决无异议。我方始终不允先行声明,日使谓,请先商一范围,只限于青岛有关连之事,决不越出范围。彼此辩论很久,直到散会,没有解决。
  次会日使提议,先议东北路矿问题。我方答以东三省会议录,有不能再说并行线之约,此条有违前议。日使谓此次商议者,系南满与内蒙之交通,与前会议是两事。该处地壤相接,商业日繁,仅是古老运输工具,不合实用,非敷设铁路不能发展商业,此举与地方大有裨益,并非为日本设想。我方以蒙人风气未开,恐遭反对为词。日使笑谓,现在内蒙人民与东省人民无异,他们亦愿意修造铁路,便利交通,决不反对。磋商结果,只记得先允一路,以后再看情形,路线记不清了。
  继议开矿。日使谓中国向称地大物博,资源丰富,若任它藏在地下不事开采,岂不可惜,故应彼此先行调查,再商开采。此事可由中日合办,使两国同沾利益,且于地方人民亦大有好处。我方同意先行调查,择优良先办,惟合办方法须照中国矿业条例,中国即以矿产矿权为合办之资本,须派监理。如有盈余,应合理分配。日使谓合办公司,是商业性质,中国既是股东,自能同等选出董事、监察人,政府不必再派监理,利益当然均沾。遂允以先调查两三处,地名也记不清了。
  继议东三省增开商埠问题。日使谓东三省发展迅速,比前不同,中日商业与时俱进,原开的商埠不足以应付现实,故须添开商埠,仍照贵国自开商埠成例,更可增进双方贸易。我方答以东三省商埠,前在东三省善后会议时已开设甚多,照目前情形,似无增开之必要。日使谓中国自开商埠,一切管理警察行政权,仍归中国办理,不过便于各国通商,不但发达中日两国商务,于各国均有利益。后允斟酌地方实际情形,仍照自开商埠办法,允增开三四处。
  日使继提内地杂居问题。日使谓日本地狭人稠,东省却地广人稀,若使日本移民到东省不受限制,正是互相调剂,各得其益。陆氏答以东省商埠已多,现又允许增添,都是为解决贵国人居住问题,不单是为经商。内地风气未开,教育又未普及,风俗习惯,各不相同,现在杂居易生误会。将来民智日开,教育普及,自然可以开放杂居,现在为时尚早。且贵国气候温和,东省寒冷,前我在俄国,见俄人只有往南迁居,没有见南方人往北来者,即是此故。我又补充说,中国山东人往东省者,都是春往冬还,亦是为此。日使笑对我说,君曾在日本,应知北海道寒冷程度,与东三省不相上下,但我国人往北海道去的亦不在少数。陆外长则说,目前治外法权尚未收回。贵国治外法权未收回以前,亦不许外人内地杂居。彼此辩论几次,我方坚持,不得解决。日使提议,此案彼此研究再议,前议山东问题,尚无结果,续议山东问题如何?我方同意(我方又修改答案)。
  适日使坠马受伤,会议停了三次。小幡来部告我,公使伤未愈,腿涂石膏,不能下床,但急于会议,拟请陆总长与您枉驾使馆会议。余告陆总长同意,遂移至日本使馆会议。日使不能下床,就在床前设桌会议。日使先说抱歉之意,又说内地杂居,难于解决,我们先议山东开埠及合办矿业问题。我方同意。陆氏先说,查山东沿海,都已开为商埠,此次贵方提出各处,近于内地,不通海道,轮船不能进出,不合开埠条件。讨论后,日使允先撤回,调查后再议。先议开矿问题,日使谓山东煤矿、铁矿都有,久藏于地,不使开采,殊为可惜,若中日合办开采,彼此有利。我方答以本席亦同有此意,但贵方所提各矿,均已由人民领得开矿执照者,未便取消。日使谓,听说贵国商民,往往领得执照,取得利权,永不开采,此种利权应即取消,另给他人。陆氏答,我国商民请领执照,亦定有限期,若逾限不勘测,亦予以撤销。余又补充说,亦有斟酌情形,在限期未满即行撤销者,惟中国商民集资不易,政府为体恤民艰,定限较长,不能若贵国商民之踊跃投资可比。陆又云,贵方所提各处,都没有逾限,故不便撤销。日使请主管部再行详查,如有逾限不事勘测,或确知其无力集资开采者,应依法撤销,此是各国通例,并非优于日本也。后由商部清查撤销一处,允与日本合办,惟声明须按照中国矿业条例。
  越数日,日使能支拐杖而行,会议仍迁回外部官邸,然答案已改了三次矣。每件议案,总须磋商两三次,故屡改答案,请示总统而行。在移回外部会议时,日使即说,上次会议关于胶澳租借地内权益问题,尚未解决,今日先将这问题解决如何?陆氏坚持不允先议。日使问为何理由?陆氏答以总要有了相对事实,才能决定承认与否,本席对于青岛之德国权益,不甚明了,何能先予以笼统承认?且事或许有变化,目前先行承认,将来岂非为难?日使谓,日本占领青岛及胶济铁路,这是既成事实,不会变化。陆谓凡事变化,岂能预知?日使追问,贵总长所谓变更,到底所指何事,本席不能明白,请明白指示。陆氏谓,贵国占领青岛,将来仍还我国,这自决无变化。至其他权益,我尚未调查明白,即在将来开和会时,我国对于德国取得之权益,何去何从,尚未由政府决定,现在何能先议。日使谓德国在青岛之权益,自应由日本继承,这是天经地义,将来开和会,各国决无异议。彼此争论两日,陆氏坚持不肯先议。日使强调日本决不以未经中国承认之事强中国承认,贵总长既然不肯先议,且看将来和会开议,决不会有与今日不同之处,只先作存案可也。
  后又议及闽浙铁路问题,我方告以此案因与英国有关系,须要知会英国后再议。日使即说,既与英国有关,我方自可撤回。这是第一次痛快撤回,可知日本对英国联盟之重视。
  日使继提福建不能让租与他国问题。陆氏正色道,福建为我国行省,何能与他国有让与行为?贵国提出此案,深为遗憾。日使笑谓,因贵国有例在先,故请注意。陆谓前政府有此糊涂行为,本政府决无此事。日使仍一再要求,须请声明,不用换文,亦不向日本声明。后改由中国自行声明,中国领土,永远自保完整,无论何省,决不与他国有让与行为,福建亦不例外,将此声明抄送日本。我觉得这办法,等于自骗自,不很妥当,然陆氏既已如此作,不必再说。
  对于汉冶萍合办问题,我方答以此系民间商营公司,政府不能越俎代谋,应与该公司自行商议。日使请为介绍亦未允。越日又议内地杂居问题,日使坚持甚力。会议多次,各执一辞,终未获解决。
  每当会议不能解决之时,总统常命余与日使或小幡交换意见,为侧面之商谈,探听对方真意所在,有时因此而获解决之途径。此次总统又命余为侧面之商谈,这种商谈,仅是个人行为,不负正式会议之责任。我去见日使,告以我国对日本人内地杂居为难情形。日使说中国不允日本人内地杂居,不过仍有排外之心而已。我答以中国并非有排外心,实在是日本人优越感太甚,致使彼此发生不愉快事情。中国人对外国人向来一视同仁,很有礼貌,而日本人对我国人往往轻蔑,甚至欺侮,因之使中国人受不了时,激起不快之事,反与国交有碍。所以不允内地杂居,在都市尚且如此,何况内地?日使谓,东省地面辽远,人烟稀少,多些日人有何关系?我答以奉吉两省内地,亦有人烟稠密之处,且东省人习惯,喜欢聚族而居,往往一乡即是一族,他们与别族同住尚不愿意,何况与外人杂居?东省商埠如此之多,又有南满广大的附属地,难道日本人尚不够居住?日使谓,商埠与附属地,一为经商,一为护路。日本人长于农事,你是知道的,若今日人杂居内地,即可从事耕种垦荒,不出十年,东省荒地,变成熟地,多产粮食,于两国都有益处,岂非两利?我记得他在会议时,没有提过农事垦荒的话,我即说此确是与两国均有益处,但恐日人不惯寒冷耳。日使笑谓,这是他们自己之事,我又说,中国租地耕种,各省都有老习惯,各处不尽相同,日人能照地方习惯否?日使谓,当然要照当地习惯。遂辞出,归告陆总长,并报告总统,日使所言,意在垦荒耕种,若照此意,与杂居不同。总统说,虽然如此,日本借垦荒为名,行其侵略阴谋,亦不可不防,你们姑拟一方案,就耕种方面,谋解决之法亦是一法。遂拟方案如下:
  “吉奉两省,不论官有民有地亩,允许日人订立契约租借耕种(如系官荒,向地方管辖官吏商订租约),定明晌数(东省一晌约合内地十亩),期限二十年,满期后应无条件交还原业主。日本租地人应照纳课税,并服从中国地方法令,听警察指导,及不违背地方上租地耕种之习惯。”
  呈阅总统,亦以为然,遂又续商杂居问题。陆氏说,杂居问题本席尊重贵方意见,再三研究,拟成新方案,与杂居之意不但不违背,且取杂居精意,希望贵使容纳,解决此案。日使阅后谓,此案容研究,下次再议。及下次会议时,日使谓此案对于年限交还业主,及不背地方习惯各点,都有商量余地,惟服从中国法令,听中国警察指导,绝对不能同意,日本人无服从中国法令及听中国警察指导之义务。若照贵方所拟,不啻剥夺条约上应享之权利,须知贵国尚未收回裁判权也。虽经余等再三说明解释,仍不得同意而散。
  我又去使馆见小幡书记宫,我说我方所拟方案与杂居已颇相近,日置公使不同意,且误解方案之意,甚为可惜。小幡问所谓法令,系指何项法令?如何性质?请为说明。我谓不过违警令之类,并非法律。若不听警察指导,设有两人互斗,没有警察劝解,岂不有酿成人命之虞。至课税更是轻到无可再轻,这是地方收入,请加调查,即可明白。此事不要看得太严重,须在事实上着想,不在法律观点上着想,才是解决此案之办法。从前贵国明治初年,外国人只居留在长崎,不准自由往来他处。我国商人居留于长崎者,都遵照日本法律而行,今日中国情形与日本明治初年情形相仿,然中国待外国人比日本宽得多了。反复辩论甚久,小幡始允转达公使而别。
  我方将方案二十年改为“三十年”,满期交还后又添“如双方同意,可再展期,但不得过十年。”服从中国地方法令,听警察指导改为“服从中国警察法令”。此案已会议五次,侧面商谈多次,答案又改了三次,争到舌敝唇焦,对于“服从中国警察法令”争论最烈,我方始终认为维持秩序为不可少之条,与条约绝无关系,坚持不让,终于就范。
  至此,应商之案,都已商结,计第一条列为条约,此外议定者八件(或九件),均作为换文。陆总长起立致词谓:“此次贵国所提条件,我方始终努力尊重贵方意见,均已议定解决,亦是贵公使开诚布公,得以有此结果,实为两国前途之幸,谨代表政府向贵公使深致谢意。”日使亦答言:“贵总长深知两国关系之切,前途非和平亲善不足以增加友谊,顾全大局,至为感佩。尚有第五项各条,亦希望开诚商议,则两国亲善友谊益臻巩固,不但为两国前途庆,实为维持东亚和平庆,务请贵总长谅解此意。”陆外长答谓:“此次会议,本席已尽最大之努力以酬贵国之愿望。至第五项,贵国本为希望条件,本政府亦以贵国提出此项条件,有损两国友谊,本席绝对不能应命商议,务请原谅。”日使请交换意见亦不允。日使再三要求,陆外长遂正色说:“此等条件不应对于对等友邦提出,本席无论如何,不能商议,应请贵公使撤回。”言颇激烈。日使亦谓:“为两国谋永久和平合作,本国政府才提出条件,贵总长谓有碍两国友谊,实深遗憾。”遂于不欢中散会(原注:以上记述,因年代久远,手头又无资料,只凭记忆,头绪纷繁,大略如此,难免有错之处,深抱不安)。休会至一星期,余亦不去见日使,彼此僵持,濒于决裂。
  当日本提出廿一条向我国交涉以前,以盟邦关系,曾通知英政府,但不提第五项。后闻我国因不肯商议第五项,濒于决裂,英报提到第五项,日政府从没有向英政府提过,这种重要条件,不先告友邦,有欠诚意。西报又谓,日本想独占东三省,与美国开放门户,利益均沾,实有违背之意。日本曾来责问中国事前泄漏,有违预先声明,我方自然极力否认。其实当时英国名记者莫理逊,美国记者端赖均在北京,与参事顾少川(维钧)、伍梯云(朝枢)等时有往来,会议情形知之甚详。日使因无凭证,只口头抗议亦无他法。
  余以会议僵持已久,终须设法打开,遂向总统建议,请密遣公府顾问有贺长雄博士,回国向日本元老疏通。总统问,此着有效否?余答,有贺博士在日本不但学者地位很高,他在明治初年设元老院时即是元老院的干事,与陆奥宗光(编者按:甲午中日之战后与李鸿章在马关议和时之日本外相)同事,故于元老方面,颇有渊源。日本政府对于元老很为尊重,元老都是持重有远见之人,若告以第五项条件不但于两国不利,且易引起人民仇日之心。我曾与有贺谈过此次交涉情形,他亦很以为然。请总统召见有贺,假以词色,恳切相托,他必肯效力。总统遂特召有贺进府,告以此次日本提出的觉书,由外交部总、次长尽最大之努力,以副日本之愿望。今日置公使又要求商议日本希望条件之第五项,实在令我为难,请回国向元老详细说明,请其谅解,顾全两国之友谊。君必能谅解我意,及政府为难情形,务请善为详辞。有贺果然自告奋,愿回国尽力向元老报告,力说利害。
  时日本元老以松方正义侯最关心中国情形,有贺见松方侯陈说此次中国政府已尽力商结日本觉书之各条,日置公使又要商议希望条件之第五项,未免逼人太甚,难怪中国政府为难不肯商议。松方侯听到第五项,似未知道,又听有贺报告第五项内容,面现诧异之色,随即召加藤外相,访问他觉书中有第五项,何以没有报告?加藤说,这是希望条件。松方即说,既然只是希望条件,对方不愿开议,即不应强逼开议,设若交涉决裂,你将何以处置?加藤答,不惜使用武力,不出三个月中国可完全征服。松方笑说,莫要把中国看得太轻,若用武力,恐三年未必成功,遑说三月,应速自行善处(日本对善处之语,意颇严重)。加藤知是有贺进言,遂令监视有贺,不许行动,幸有贺已完全报告矣。
  加藤外受盟邦猜疑,内招元老之诘责,进退两难,图穷而匕首见,竟决下最后通牒,以强迫我国;一面又将第五项在最后通牒内谓“暂时脱离,容后再议”。这种措词等于自行撤回,对外尚箭拨弩张,对内已色厉内荏矣。陆公使(宗舆)亦探得内容,密电报告。最后通牒电达北京日使馆,一面将副本送达中国驻日陆公使,陆公使即电告外交部。而北京自使馆方面接到通牒,不即送交我外部,由小幡来见我说,政府即预备下最后通牒,不惜一战,若将第五项酌议几条,即可免此危险。我答以贵国已将最后通牒副本送达我国驻日公使,已来电报告,公使为政府代表,送交公使,即无异送交我政府,既下归后通牒,有何再商之可言?小幡语塞而去。日本外交官总想得寸进尺以邀功也。
  翌晨,日使即将最后通牒亲到外交部送交陆总长,态度严重,不发一言。陆总长只说了“可惜”一语,他即告辞。日方一面关外调动军队,渤海军舰游戈,迨下通牒后,训令日侨预备撤退,下戒严令,尽其恫吓之能事。
  此次会议,我与陆子兴总长,殚精竭力,谋定后动,总统又随时指示,余每晨入府报告,七时到府,总统已在公事厅等着同进早膳,报告昨日会议情形,讨论下次应付方针,有时议毕又入府请示。陆闰生公使(宗舆)又以日本内情时常电告。陆总长确能恪遵总统批示,决不越出批示范围。正式会议之外,又有侧面商谈,卒以说动日本元老挽此危机。日本所提之廿一条,议结者不满十条,而第五项辱国条件,终于拒绝撤回。会议结果,虽不能自满,然我与陆总长已尽最大努力矣。
  揣日本此所提廿一条,包罗万象,集众大成,势力由东北、内蒙以至闽、浙,权利由建铁路、开矿产以至开商埠、内地杂居。甚至第五项要求政府机关设立日本顾问,两国用同一军械,警察由日本训练,小学用日本教师,日本僧人到内地传教。凡此苛刻条件,思以雷霆之压力,一鼓而使我屈服。若使遂其所欲,直可亡国。幸我府院一心,内外协力,得此结果,亦是国家之福。世人不察,混称廿一条辱国条件,一若会议时已全部承认者,不知廿一条之第五项各条,不但辱国,且有亡国可能,已坚拒撤回不议。而所议定者,不满十条。世人对此交涉不究内容,以讹传讹,尽失真相。尤异者,我虽列席会议,而此约之签字者是外交总长陆徵祥,我是次长何能签为?世人都误以为此约由我签字,张冠李戴,反未提及陆氏,亦是不可思议之事。
  总统召集各机关首长、参议院议长、府院秘书长、陆军次长、外交次长等开全体大会,讨论日本最后通牒,应否接受。外交总长陆子兴尚未到,以电话催请,云与英使朱尔典会晤,等侯三十分钟后,陆氏才到,报告与朱使特别会晤情形:朱使云,今日大会,关系重大,我因关心,特于会前来见。日本因各国忙于欧战,不遑东顾,提出最后通牒,意在挑衅,测非恫吓,袁总统明白内外情势,不至中他诡计。闻陆军段总长(祺瑞)主张强硬对待;我知他已秘密动员,晚间运输彻夜不停,已三星期,这明明是在备战,设若开衅,不堪设想。我与袁总统是三十年老友,不愿见他遭此惨运。目前只能暂时忍辱,只要力图自强,埋头苦干,十年之后,即可与日本一较高下。今日之会,重在外交,贵总长应负起责任力争,不可听陆军总长轻率之行动。我这次与贵总长会晤,不比寻常会晤,贵总长若不与我以确实答复,我不告辞,言时声泪俱下。我答以今日之会,由总统亲自主持,必能慎重将事。朱使又重申前言,相持很久。我见他坚定诚恳,遂答称,我必以贵使之忠告,报告总统与大会,若不照贵使之忠告,我必以去就力争。朱使方辞去,故到会已迟,请大家原谅。
  总统听了陆外长报告,遂慎重发言,谓朱使之言亦为中国前途着想。日本此次提出之觉书,附了第五项各条,真是亡国条件。今外部历时四月,开会卅余次,尽了最大之力,避重就轻,廿一条中议决者不满十条,且坚拒开议第五项,外部当局,恪守我的指示,坚拒到底,已能尽其责任,使日本最后通牒中,已将第五项自行撤回,挽救不少。惟最后通牒之答复,只有“诺”与“否”两字,我受国民付托之重,度德量力,不敢冒昧从事,愿听诸君之意见。
  段总长即表示反对,谓这样迁就,何能立国?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总统说,段总长之说自是正办,然亦应审度情势,量力而行,倘若第五项不撤回,我亦与段总长同一意见。现在既已撤回,议决各条,虽有损利益,尚不是亡国条件;只望大家记住此次承认是屈于最后通牒,认为奇耻大辱,从此各尽各职,力图自强,此后或可有为,如朱使所言。若事过辄忘,不事振作,朝鲜殷鉴不远,我固责无旁贷,诸君亦与有责也。
  段总长犹持异议,谓民国肇兴,即承认此案,倘各国效尤,如可应付?总统又就大势剖析说明,我岂愿意屈辱承认,环顾彼此国力,不得不委曲求全耳,两国力量之比较,您应该最明白。段亦无言,遂宣告散会。
  散会后,我回外部,与参事顾少川(维钧)商拟复日使照会稿。我们以为虽然接受通牒,然我方应驳之处,仍应声明,仔细斟酌,三易草稿,请少川以英文译述,亦觉妥当。脱稿时已逾深夜四时,假眠片刻,黎明后,余即携稿入府,总统已在办公厅,状甚兴奋,似未睡眠。正在阅稿时,日使馆即来电话,请余接话。余接话时,知系高尾,他说今日已到限期,贵方复文何时发出?我答必在期内发出。他又说最后通牒复文,只有诺否两字已足,若杂以他语,彼此辩论,过了期限,反恐误事,务望注意。我答知道了,即将电话挂断回报总统。可知我方举动,彼均留意侦悉,总统听了,叹了一口气,即命内史长阮斗瞻(忠枢)重拟一稿,将我原稿交阅,且说将辩论之处,一概删去,只要简单,惟于末尾称“除第五项外余照允”等语。
  后高尾又来部云,奉公使命,请先阅复文稿,以免临时有误限时,反为不便。余以干涉太甚,不允交阅。彼再三要求,且说你如不允,请见总长。余乃请示总长,总长说时间局促,免生枝节,即先给他阅看吧。岂知阅后又生问题,他说“除第五项外”这句,不是通牒原文,须照原文更正。余说这是事实,并无不合。他说原文是“暂时脱离容后再说”,非照原文改正不可。秘书往还磋商,易稿数次,终不同意。直至黄昏,时限将到,仍未商妥,陆总长乃谓此事由我负责,即照原文,以后再议与否,要看那时情形,不必在此时文字上争执。遂定稿缮正,由陆总长及余并方秘书,亲送至日使馆,交与日使置益,已在午夜,时为五月九日十一时也。是时余心感凄凉,若有亲递降表之感。
  归途与总长同车,他说前随节俄馆,俄财长维德为租借旅大问题,与杨钦差磋商不洽,后竟将条约摆在公案,令杨钦使签字。杨答以未奉我皇命令,不能签字。维德拍案咆哮,出言不逊,骄横无礼,其情形比这次凶狠得多,余为传译,犹觉心悸。杨使气愤填胸,年事又高,出门时在石阶上滑跌,遂至不起。弱国外交,言之可叹。
  余以商租事属创举,地方官恐不能明了,特召集吉奉两省特派交涉员及警察长官来京,告以此次交涉之困难情形。日本提出内地杂居条件,本部以治外法权尚未收回。外人内地杂居,此例一开,各国效尤,永无收回治外法权之望,再三磋商,不得已而定商租耕地办法。商租不是卖绝,又不同典租,必须定明年限,如何分利,均应照各地习惯,订立租契。租契应由官制,发交各处应用,以期划一。应贴印花收契张费等可由各省自定。至“服从中国警察法令”这八个字,争了几次,才得照允。此与主权有关,本部甚为重视,执行时不必节外生枝,亦不可随便通融。至警察条例两省谅均有规定,最好两省大旨相同,以便执行时免生枝节。惟须切实执行,一次通融,即成惯例,务请诸位格外注意等语而散。
  后来两省照行,在张作霖时代,未闻发生问题,后张学良继承父业,废止商租章程,人民有以田亩商租者,以盗卖国土论。日本总领事以
学良片面取消两国所定之协议,提出抗议,学良亦不理。适有日人在万宝山,以商租田亩邻近地上,商租一条地为开沟引水种稻田,地主自然不敢租与,日本竟派警察保护,开始挖沟。中国亦派警察阻止,彼此冲突。日本改派军队,我方亦改派军队,双方就此开火,越闹越大,寻至酿成九一八事变之原因。故九一八事变,实起因于万宝山事件也。
  总统以屈于最后通牒,变为国耻,发表告诫百僚书后,一时曾力图振作,督促各部,于兴利除敝应行建设之事,指示周详,以期百废俱举,于国务会议时,时时警惕,愤懑之情,现于辞色。每次会议,必有新案提出讨论,且令各部按照新案,克期拟成计划,付之实行。尤其对于军事,格外注意,谓当欧战之时,不能有外力援助,只有自己努力进行,筹建炼钢厂,添设巩县兵工厂,整顿各兵工厂,福建造船厂,又练模范团三混成旅。对于整理财政,发行国内公债,改革币制(废两为元),整顿税收,请各国退还庚子赔款,专办学校,有已施行,有在筹备。各部亦振作精神,努力从事,一时颇有朝气。嗣以日本议院抨击政府对华政策之失当,西报亦有夸奖袁总统以弱国外交,得此结果,总算胜利等语,遂渐生自满之心。加以左右逢承,以为日本伎俩不过如此,只要用心对付,不足为虑。且忽作奇想,以为环顾世界,除美国外,君主国多,日本与中国同处亚洲,种族相同,我改共和,与日本政体不同,易生隔阂,帝制自为之思想,从此酝酿于胸。加以张勋、倪嗣冲之流,常言地方民情与共和制度格格不入,杨皙子(度)等又以中国行共和制度尚早,引美顾问古德诺之话为证。项城受此浸润之言,政事激生懈怠。曾几何时,朝气又成暮气矣,真是可惜。


 
民国年代 @ 2008-03-19 10:57













梁启超(1873—1929),近代思想家,戊戌维新运动领袖之一。字卓如,号任公,别号饮冰室主人、饮冰子、哀时客、中国之新民等。广东新会人。

梁启超自幼在家中接受传统教育,1889年中举。1890年赴京会试,不中。回粤路经上海,看到介绍世界地理的《
瀛环志略》和上海机器局所译西书,眼界大开。同年结识康有为,投其门下。

1891年就读于万木草堂,接受
康有为的思想学说并由此走上改良维新的道路,时人合称“康梁”。

1895年春再次赴京会试,协助康有为,发动在京应试举人联名请愿的“
公车上书”。维新运动期间,梁启超表现活跃,曾主北京《万国公报》(后改名《中外纪闻》)和上海《时务报》笔政,又赴澳门筹办《知新报》。他的许多政论在社会上有很大影响。

1897年,任长沙时务学堂总教习,在湖南宣传变法思想。

1898年,回京参加“
百日维新”。7月,受光绪帝召见,奉命进呈所著《变法通议》,赏六品衔,负责办理京师大学堂译书局事务。

9月,政变发生,梁启超逃亡日本,一度与
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有过接触。在日期间,先后创办《清议报》和《新民丛报》,鼓吹改良,反对革命。同时也大量介绍西方社会政治学说,在当时的知识分子中影响很大。

武昌起义爆发后,他企图使革命派与清政府妥协。民国初年支持袁世凯,并承袁意,将民主党与共和党、统一党合并,改建进步党,与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争夺政治权力。

1913年,进步党“人才内阁”成立,梁启超出任司法总长。后来梁启超反对袁氏称帝,与
蔡锷策划武力反袁。

1915年底,
护国战争在云南爆发。1916年,梁启超赴两广地区参加反袁斗争。袁世凯死后,梁启超出任段祺瑞北洋政府财政总长兼盐务总署督办。9月,孙中山发动护法战争。11月,段内阁被迫下台,梁启超也随之辞职,从此退出政坛。

1918年底,梁启超赴欧,了解到西方社会的许多问题和弊端。回国之后即宣扬西方文明已经破产,主张光大传统文化,用东方的“固有文明”来“拯救世界”。

1922年起在清华学校兼课,1925年应聘任清华国学研究院导师。

1927年,离开清华研究院。1929年病逝。  


 
民国年代 @ 2008-03-19 10:51



唐继尧字蓂赓,是云南会泽人,光绪九年(公元1883年)出生于一个书香家庭,父亲是一名举人,他本人也中过秀才,旧学很有基础,为人器宇恢弘,倜傥有大志。光绪廿八年(1902年)东渡日本,入士官学校第六期,和赵恒惕阎锡山等同期。毕业后返国,遍游东北,凭吊日俄战场,又至北京,在保定观秋操,宣统元年(1909年)返云南,在讲武堂担任教官及从事革命活动。

辛亥年(1911年),唐继尧任陆军第十九镇卅七协七十四标第一营管带(就是今天营长地位),当时卅七协协统是蔡锷,七十四标标统是罗佩金,唐继尧是第一营管带,刘存厚是第二营管带,雷飚是第三营管带。云南光复后,蔡锷就任云南都督,出兵北伐,派雷飚、彭新民护送前云贵总督李经羲离滇。派谢汝翼、李鸿祥率师出四川,迫四川总督赵尔丰独立。派罗佩金、庾恩旸率一军赴滇南。派李根源率一军赴滇西。这时候贵州也起义,贵州士绅任可澄刘显世戴戡等吁请蔡锷派唐继尧率军援黔。讨平黔乱,即被推为贵州都督。民国2年秋,唐继尧继蔡锷出任云南都督。

1913年11月,唐继尧正式接替蔡锷担任云南都督兼云南民政长。1915年12月25日,他与蔡锷、李烈钧等发动了护国运动,打响了护国讨袁第一枪。护国战争结束后,任云南督军兼省长。尔后,参加了孙中山发动的护法、靖国运动。1918年被推为护法军总裁,并任滇川黔鄂豫陕湘闽八省靖国联军总司令。1922年被驻川靖国滇军第一军军长顾品珍驱逐。次年不理孙中山劝阻,率先回滇复职。1927年2月6日,
胡若愚龙云、张汝骥、李选廷四镇守使联合起来,对唐继尧实行兵谏,威逼去职。1927年5月23日,唐继尧病逝,享年44岁。